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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从去年开始转业政策发生了新变化,12月转业人员的选退命令提前,由原来的次年4月1日提前至当年的12月1日。
这一变化,让很多战友猝不及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命令下达时间提前导致离队后的实际收入与政策实施前相比,有一定幅度的减少。
另一个方面是部分选择易地安置人员“2年”的年限要求达不到,直接打乱了原来的退役规划。
“2年”这一要求略显鸡肋,但是不管在老版的《退役安置条例》里,还是在即将出台的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年限的要求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一项。
在2011年修订的安置条例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结婚满2年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在2021年底发布的退役安置征求意见稿中,已婚人员可以到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需要注意的是,到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仍然要达到结婚满两年的要求,其他城市对于“满2年”不再要求。
与以前的规定相比,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调整,毕竟大部分战友都是来自农村或者小城市。
但是或多或少,“2年”仍是有些战友绕不过去的坎。
由于新修订的退役安置条例还没有正式施行,目前转业军士的安置依据仍是2011年的安置文件。按道理来说,命令提前下达的政策已经实施,那么伴着改革取消“2年”限制的政策也应该同步下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新安置条例尚未颁布施行。
如果当前易地安置的年限要求矛盾较为突出的话,那么可能在新条例正式实施前,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但是从社长和各位战友交流的情况来看,有少部分战友因为这一政策,导致易地安置不符合条件,有的战友不得不选择退伍,有的战友不得不选择留队继续长干,原来的退役规划直接被打乱。
说到这,可能有的战友会想,为什么选择退伍的人不选择延期服役继续再干一年,那样的话,易地安置年限的要求不就达到了。
从掌握的情况来看,延期服役政策自实施以来,每年都有新变化,除了政策实施的当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延期服役较为简单外。
最近几年条件卡的越来越紧,名额也不像原来那么充分。尤其是对于二级上士来说,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个选项,就是套改一级上士。
4000多人的单位,二级上士的延期服役名额只有一个,和一级上士的延期服役名额比,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也就直接导致,结婚未满2年却计划易地安置的战友,只有退伍和再干4年的两条路可以选。
其实如果实在是需要易地安置,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走,条例规定,因其他特殊情况经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
但是这个证明到底怎么开,没有固定格式,没有模板,可能模板格式都不重要。笔者认为,这个重点在协调各方,主要考验的是用人单位针对人才的渴望程度,以及战友本人个人素质能力和实现个人志愿的决心。
从当前的政策来看,近几年属于部队改革发展的高速期,政策形势转变的很快,有很多要求一直在变化,意愿转业的战友一定要提前筹划,做好打算。不能卡着时间节点干工作。
毕竟转业安置对于个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
计划易地安置的战友除了让自己的结婚时间达到“2年”的标准外,记得在离队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家属的户口本、家属所在地的居住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易地安置,年限不够怎么办?
时间:2023-10-13 16:35
星期五 来源:军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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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旅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