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24000!河南顶格执行退役士兵优惠
时间:2023-10-12 11:23
星期四 来源:军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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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该公告涉及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两个优惠群体。
退役士兵:24000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9000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素材来源: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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