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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今年又多出了5天假了!”
人力干事小李,看完最新的规定,心里暗喜。
小李看的这份规定,全称是,《军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办法》。
从2023年9月10日正式生效。
这也意味着,规定中新增的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真的来了!
小李的小孩是今年2月出生的。
小孩给这个家庭带来了许多欢乐,也让小李有资格申请各项福利待遇——
1、保教费,500块/月,随工资发放。
2、子女的探亲路费,已在3月随工资发放。
去年,小李的家属办了随军,由此,小李成了“驻地干部”——一家人可以常团聚。
不过,小李的假期,也从原先的45天,减到了20天。
而按照最新的探亲休假规定,路途时间也没有了。
现在才是9月,今年双方父母在老家的事儿都比较多,两个人回去了两次,20天的假期早已用完。
按照小李平日里玩笑的说法,“今年关于放假的盼头,就只剩下中秋国庆了!”
9月上旬印发的这份规定,给小李的假期及时地“续费”——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军队人员,有子女未满3周岁的,每年享受育儿假5天。
细心的小李发现,这意味着,不仅仅是军人可以享受育儿假,军队文职人员也是可以的。
按照法规条文的字面意思,这几年几次见诸公开报道的“当了爹的义务兵”——
这部分战友的子女,只要未满3周岁,理论上似乎也是可以享受育儿假的!
当然,最终是否能够享受,还是要看更权威的规定解释,以及相关单位的具体执行。
至于新增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小李还够不上——
父母尚未满60周岁。
这个假期主要有两个条件:
第一,军队人员系独生子女。有兄弟姐妹的,就不要看第二条了。
第二,父母之一,已经年满60周岁。
多说一句,这个假期,也是每年5天。
当然了,如果目光紧紧盯着两个假期,可能就不是一名称职的人力干事。
除了假期之外,小李表示,其实这份规定,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内容,特别是对于女军队人员和军人家庭来说!
比如——
1、军队人员,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3个共同子女。
3、女军队人员,生育第3个子女的,在规定的产假其基础上,还可以再延长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假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假42天。
6、公寓住房分配调整,有2个以上共同生活子女的军人家庭,得予以优先照顾。
7、女军队人员怀孕期间,不得安排高强度工作或者高危岗位作业……
其实,每一条规定,都体现着部队对军人人员生育相关权利和待遇的保障。
福利政策的推开和施行,也体现着高层对军人家庭的关心和厚爱。
小李说,其实还有一些其他的规定,但是因为不具备普遍性,他没有细细地研究。
最终,他还是想回到“育儿假”上,问战友们一个问题:
你能享受“育儿假”吗?!
听他这个发问,一开始觉得没啥,但是品一品,发现还真有点“味道”。
我们想了想,至少有3个条件:
你得结婚了,但是,你已经找到女朋友了吗?!
你得有娃了。
你的军娃不能太大,3周岁以下,或者,再生二孩或者三孩图片
战友,您能享受“育儿假”吗?
资料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哨位君
军人的育儿假,落地
时间:2023-09-21 17:31
星期四 来源:军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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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旅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