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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政策50问
时间:2023-06-30 11:25 星期五 来源:军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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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退役士兵从部队退役返回后首先到哪报到?

    答:应首先到入伍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到。当地入伍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到。

    2、报到时间如何规定的?

    答: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3、退役士兵接收手续如何办理?

    答:档案到达后,须经安置部门审核无异议,并符合接收条件的方可办理接收手续。接到办理通知后,本人需携带部队所开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供给关系信(士官有、义务兵没有)、退伍证、1寸免冠照片4张,以及入伍时办理的义务兵家属优待证,到安置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退役士兵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在审档合格后,为退役士兵开具落户介绍信。户籍管理中心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和退伍军人家庭户口本,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退伍军人身份证办理完成后交安置部门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退役士兵是否要进行预备役登记?

    答:是。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出现役证》到武装部登记,并填写《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卡》。

    6、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7、哪些退役士兵还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8、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排?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9、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的标准是什么?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按照安置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

    10、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11、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答: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1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了怎么办?

    答: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13、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14、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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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后有什么样的优待照顾?

    答: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

    16、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考学有何优待照顾?

    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费入读普通本科。

    17、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士兵,在退役后还可以入学或者复学吗?

    答:入伍前己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18、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19、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服役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20、退役士兵在城县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到城县企业就业或者在城县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1、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答:按规定符合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中级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2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组织关系由哪级组织管理?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组织关系由安置地户口所在的街道或乡县接收管理,本人持组织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党、团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接收管理。

    2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待遇。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体经营时贷款、纳税等方面,对退役士兵实行优待优惠。

    24、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有哪些类型?

    答: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

    2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以享受什么税费减免优惠?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以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吗?

    答:可以。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2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资金不足时,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货款?

    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28、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同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教材【2011】538号)规定,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9、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的方式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30、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怎样申请?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道后,向学校提出“教有资助申请”。

    3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如何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审档无异议后,退役士兵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安置地出具的落户介绍信、银联卡到银行网点激活退役金专用卡,然后才能够办理取现或转账等业务。

    32、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其保险关系接续自行到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33、地方政府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免费培训吗?

    答:组织。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

    34、退役金与服役表现挂钩吗?

    答:挂钩。《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0条规定,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35、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36、退役士兵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37、退役士兵易地安置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38、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在安置上有什么变化?

    答:没有变化。与安置地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安置待遇。

    3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3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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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退役士兵原部队负责处理。

    41、哪些退役士兵应当自主就业安置?

    答: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士官。

    42、退役金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退役金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43、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吗?

    答:可以。但应在退役时选择。

    44、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8条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45、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能否作退休安置?

    答:不能。

    46、哪些退役士兵可以作退休安置?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级以上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47、国家采取哪些方式安置退役士兵?

    答: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48、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能。

    49、为什么采取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再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发放?

    答:主要是为了促使退役士兵及时到安置部门报到,体现军队、地方安置部门的责任和退役士兵的权利义务,确保退役士兵个人资金的安全。

    50、退役士兵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责任编辑: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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