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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面向高校毕业生 和在岗社区工作者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岗位人员378名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最高可享受加20分优待政策 11月8日至10日报名
12月笔试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招聘人员范围、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
(1)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限宝鸡户籍或生源。
(2)公开招聘宝鸡市现在岗的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现任满5年的社区“两委”全日制工作人员应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民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现聘满5年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学历不作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3)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视为大学专科学历。
4.所有招聘岗位专业不限;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社区工作者的任职(聘用)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10月3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宝鸡市为社区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2年已被招录(聘)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http://rsj.baoji.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08:00至2022年11月10日18:00
缴费截止时间:11月11日24:00,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涉及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及写作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2年12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标准: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加分流程: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打印准考证、笔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笔试成绩查询等具体时间,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baoji.gov.cn)另行公告。
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招聘为事业岗位的社区工作人员,是社区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占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事社区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编制所在单位和服务社区双重管理、双重考核。享受编制所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招聘为事业岗位社区工作人员后,在服务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8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流动到其它单位工作或参加其它单位招聘(考)。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917-3262997
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7-3902352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事业编制社区工作人员378名,退役士兵享加分
时间:2022-11-04 10:11
星期五 来源:军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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