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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关于选聘“兵校长”“兵辅导员”“兵教官”公告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充分发挥退(现)役军人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退(现)役军人、消防指战员、专武干部和民兵骨干等队伍公开选聘一批“兵校长”“兵辅导员”“兵教官”(公益性质、志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1.“兵校长” “兵辅导员”拟选聘65人。
2.“兵教官”拟选聘89人。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心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服现役2年以上工作经历(无服现役经历的专武干部需任现职2年以上),熟悉党史军史军事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5.中共党员、有特殊服役经历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以及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成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其他不适宜报名的情形。
三、聘用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预审、综合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到所在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填报申报表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1) 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受到表彰的证书证件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各镇、街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等额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三)资格复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联合市人武部、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等部门,根据选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经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德才素质和人岗匹配度。
(四)选聘任用。根据复审情况,将对符合条件人员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选实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三年。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申报材料。
本公告由天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0550-7779093。市双拥办地址:市建设西路老市政府院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
天长市委宣传部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天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长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2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