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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转业士官安置,5条建议!
时间:2021-09-27 11:00 星期一 来源:军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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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郑安置上岗一年多了,回想起这一年,老郑说,现实狠狠地给他上了一课。

    士官身份何处是落点?

    对于现在的工作岗位,老郑是知足的。就像当初他刚到单位时,单位的老人对他说的一样,他们赶上了好时代,不用为安置发愁,而且基本上都能安置到事业单位,这要是搁以前,很多人想都不敢想。

    知足并不等于满足。老郑咨询过很多人,试图寻找改变工勤人员身份的办法,可结果却让老郑很失望,工勤人员这一身份对于转业士官来说,是一道不可突破的束缚。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要在工勤岗位上度过几十年,直至退休。

    屁股决定高度。老郑说,既然改变不了,那就熬吧,能干点啥就干点啥。所以老郑这一年熬成了单位跑腿打杂的。领取文件、车勤保障、收发报纸等等事情都落在了老郑一个人身上。起初,老郑也挺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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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源自于单位领导对转业士官的看法。

    那是一次上级部门在老郑所在单位组织的座谈会,会上老郑所在单位的领导说,转业士官只会开个车,取送个文件,收发报纸,业务工作上不了手,不利于单位发展。

    负责会议保障的老郑听了单位领导的发言,脑袋嗡嗡的。那次会议之后,老郑经常问自己,我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在这里干什么?

    日子照常过,工作照常干,老郑每天按部就班上下班,表面看似波澜不惊,实则内心风雨不平。

    老郑说,明明没有工勤岗编制,为什么安置转业士官的时候要硬生生把岗位性质变成工勤岗?为什么转业士官无论能力大小,无论表现如何都只能是工勤岗?这到底是制度的缺失,还是有些人从骨子里就瞧不上转业士官?

    老郑想,如果能在制度上为转业士官开一条进阶之路就好了。就像部队允许优秀士兵提干、报送读军校,选拔士官到机关担任士官参谋、干事、助理一样.

    允许素质高、能力强、表现优秀的转业士官,按照其现实表现,选拔到相应的管理岗、技术岗工作,这样既可以避免造成人才、编制浪费,又能调动转业士官的积极性。不知道老郑的想法和建议会不会实现,我们一起期待。

    扶一程,拉一把,又何妨?

    尽管他拥有自动火炮修理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但是这一技能回到地方又能干啥呢?郁闷了一段时间,老郑似乎想通了,工作一如既往。

    说服了自己的心,也说服不了自己的脑袋,老郑心里还是有些不甘,他知道工作不分贵贱,什么工作都需要人干,但是他还是想多接触业务工作,他最基本的想法就是将来人们说起,觉得老郑是单位的业务骨干,而不是单位里最任劳任怨的“老郑”。

    后来,老郑听说,国家每年会为退役士兵提供职业技能和职业教育培训,他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后得知,这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只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老郑兴高采烈而去,满满失望而归。

    他想,如果接收安置单位也能够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一样,为转业士官提供一些岗前培训就好了。

    平心而论,老郑的想法确实是一个美好的想法,转业士官素质与用人单位要求之间存在差距,这是不可否认的。

    退役士兵虽然经过部队的培养锻炼形成了较为特殊的知识结构,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工作作风扎实,掌握一门或几门军事技能和科技知识,但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不占优势。

    市场毕竟不同于战场,两种环境对人才知识结构的要求存在很大差异。安置部门、接收单位、转业士官本人应该共同努力,改变这一现状,设法弥补知识结构与岗位需求之间的差距。

    “国”字头证书为何全国不通用?

    老郑将自动火炮修理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束之高阁之前,心里还是有些不舍。看着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章的证书,脑子里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字号的证书全国不通用?回到地方只能降级认证,而且一降好几级。

    这个事情老郑也想了很长时间,问了很多人。当初,他入职定岗的时候,人事科长问他有没有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定岗定薪时可以依据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来确定。他满怀欣喜的以为一下子就能到达工勤岗的顶峰,没曾想工资审批后,他才知道自己高兴的太早了。

    同样的“国”字号职业技能鉴定,军字技师回到地方降成了中级,别说老郑,搁谁身上谁也不舒服。就像前几年军队车辆驾驶证换地方车辆驾驶证一样,在部队开了十几年车,回到地方从头再来。

    老郑开始以为他的自动火炮修理专业技师可能与地方专业不相通,故而降级,可偶然的机会,他与其他战友交流发现,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此类现象,诸如,厨师、驾驶、计算机操作等一些与地方专业相通度很高的专业,都存在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降级的现象。

    老郑建议既然都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发的证书,都是通过正规考试考核通过的鉴定,就应该全国同样的标准、同样的待遇,不应该“双标”对待。

    岗位公示何必犹抱琵琶半遮面?

    如果说公开、公平、公正是“阳光安置”必备的内容,那么,公开就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基础。

    老郑说,他研究了全国很多省份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计划公示,有的只公示单位名称和单位性质,有的则只公示单位名称和接收数量。

    比如,事业单位分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这些信息安置部门大多都不公示,单位性质里只有事业单位、央企、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什么工资收入、保险待遇、岗位性质一概不提。

    这就好比拆盲盒,一堆大大小小的盲盒放在面前,你去拆拆到啥算啥,这带有一定下注押宝的感觉。经常在一些战友群里看到有人询问选岗后悔了,能不能再选择货币化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方面容错的机会是很少的。老郑建议,安置部门在岗位公示的时候,应该把单位性质、岗位性质、工资收入、保险待遇,工作地点等内容都公示出来,让转业士官对即将选择的岗位有一个较为全面了解,这样既有利于转业士官选岗,又有可避免安置“翻烙饼”的现象发生。

    安置工作评价问问转业士官可否?

    随着政策制度和机制的完善,现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考评体系越来越健全,不仅涉及到安置任务完成,还涉及到了安置质量,但是安置质量还均以任务的完成数为考核指标。比如,安置到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比例必须达到多少,以此来确定安置质量的高低。

    不能说这种评价方式有什么问题,但他有着天然的缺憾。就像在人们普遍认知里山珍海味就是美味佳肴,可是有些人就算是摆在面前也无福消受。有些人喜欢大鱼大肉,有些人则喜欢山野乡菜。

    比如,在北方一些地方,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的比例远远高于安置到企业,可是就眼下而言,有些企业的工资收入高于事业单位,且人事权又比事业单位灵活,也就是说只要你有本事、有能力,很可能在企业闯出一番天地。如此,更多的人愿意到企业去。

    在这种情况下,如若仍然将安置事业单位比例,作为考评安置工作质量的唯一指标,那么就有点本末倒置。

    老郑说,评价安置工作应该听听转业士官的意见,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封闭考量,而必须接受制度服务对象,也就是转业士官的评判。随着自由平等竞争参与意识的增强和政府工作方式的转变,转业士官越来越期望有人能够听到他们的呼声,希望他们的呼声能够成为制度决策的重要依据。

    安置主管部门在法律政策和转业士官对安置质量的渴望的双重压力下,种种努力应该成为推动转业士官安置制度改变的动力之一。

    作者:十五里风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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