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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服务流程规范
时间:2021-09-13 16:36 星期一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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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服务流程规范

     一、云南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移交流程

    (一)部队组织初审移交。根据转业命令,军转干部所属部队组织逐级初审移交,由师级部队组织政治部门统一向驻滇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转业(移交)办移交。

    (二)部队移交部门审核。驻滇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转业(移交)办审核入滇安置军转干部档案

    (三)省军转办审查。云南省军转办审查后,不符合云南省安置条件的退回部队处理,符合昆明市主城区(含省级单位)安置条件的由驻滇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转业(移交)办统一保管,符合其他州市安置条件的向相关州市军转办移交。

    (四)接收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分配后,根据云南省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到通知》,由地方军转安置部门向接收单位移交,接收单位接收保管。

    二、云南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培训流程

    (一)离队培训。安排在部队干部转业摸底和离队移交前进行,由驻滇部队各单位组织实施。

    (二)全员适应性培训。安排在部队转业对象确定后、军转干部分配前进行,由地方军转安置部门和驻滇部队相关大单位按“覆盖全员、分片集中、军地协同、就地就便”的方式共同组织实施。

    (三)专业培训。安排在军转干部安置报到后进行,由接收用人单位按需适时组织实施。

    三、云南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流程

    (一)本人申请。军转干部依据国家关于军转干部家属随调的相关政策提出家属随调申请,与军转干部本人转业审批一并办理。

    (二)组织审查。部队组织、部队移交部门、云南省军转办逐级审查同意。

    (三)档案移交。随同军转干部本人档案一并逐级移交。

    (四)安置分配。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同步进行,实行双向选择、指令性分配安置。由安置地军转安置部门参照随调配偶原工作岗位性质、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妥善安置。

    四、云南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报到流程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持云南省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到通知》和部队组织出具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证明,到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持云南省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到通知》和原单位出具的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证明,到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五、云南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落户流程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持云南省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到通知》、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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