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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些战友询问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在享受社会救助待遇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帮扶援助待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一位网名叫“滴答小兵”的战友问:申领低保后,还能不能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帮扶援助?
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退役军人生活陷入困境在现实社会中是存在的,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数据显示,目前,已摸清全国困难退役军人91.5万人。
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是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重要内容,对提高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代这位战友咨询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可以。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规定:
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对因以下五种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据困难程度和现实表现,可以按规定申请帮扶援助。
★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或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后本人就业困难,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市场就业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退役军人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退役军人、“三属”等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社会救助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内容。
东莞石排镇退役军人因重大疾病成功申领应急救助金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帮扶援助措施丰富具体。
例如,贵州省:
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退役军人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困难人员,在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本人困难程度,再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30%的比例增发特殊补助金;
对符合临时救助生活帮扶情形的,视其家庭困难程度,原则上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1-6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
对困难程度特别大,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急需政府救助的急难家庭,救助标准可酌情提高;
符合医疗帮扶情形的困难退役军人,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时押金“门槛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1000元以上的减收1000元;
贵州黔东南州2021年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援助行动启动
对身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及受到其他严重伤害的,在享受政策性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且无力承担的,由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其个人持有正规医疗票据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金额,帮助申请临时救助资金,并可通过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予以一定资金资助。
《山西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对困难退役军人明确了6个方面的援助内容,并提出了帮扶援助的标准范围,并规定了5种不帮扶援助的情形。
6个方面的援助内容:
★生活援助。退役军人因服役时间长、就业能力弱、伤病残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在享受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后,生活仍严重困难的,视情可给予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帮扶援助;
★医疗援助。退役军人服役期间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因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医疗和康复等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视情可给予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帮扶援助;
患有重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等普惠性保障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每年可给予自付医疗费用10%—20%的帮扶援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
★突发事件援助。因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帮扶援助;
★见义勇为奖励援助。因抢救国家、集体或个人生命财产等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伤病残的,一次性给予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倍以内的帮扶援助;
★临时应急援助。到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正常上访的退役军人,因生活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给予食宿、返程路费、应急药品等帮扶援助的,视情给予必要帮扶援助;
★其他援助。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视情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帮扶援助。
5种不帮扶援助的情形:
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的;
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人员,不予帮扶援助。
作者:退役再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