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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军人工资待遇的基本制度,这个基本制度就是: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
今年8月1日起,《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
解放军报从7月29日开始,推出“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系列”解读。
7月31日,军报推出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系列解读之三淡到了
军人工资待遇问题,明确了比较优势。
记者是这样提问的:谈到待遇保障问题,大家普遍关注工资问题。请您解读一下法律对军人工资待遇制度作出了哪些原则性规定?
军人工资待遇制度,是国家和军队依法给予军人从事军事劳动报酬的基本形式,也是军人及其家庭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支撑,每个人都很关注。法律重点作出了两个层面的规定:
一是明确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制度;军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样规定,是国家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军人工资待遇的基本制度,即构建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军事劳动价值的
其中,“相对独立”是形成在国家宏观分配制度框架下的自主调整的军人工资待遇决定机制,“特色鲜明”是构建体现军事劳动与一般社会劳动区别的军人工资待遇体系结构,“具有比较优势”是形成具有持续竞争力吸引力的军人工资待遇水平。
这一基本制度是对军人工资收入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中的位置和层次的高度概括,对于军人待遇保障制度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军人工资参照对象的定位、项目结构的设置、标准水平的确定,均留待下位政策作具体明确。
二是明确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这样规定,旨在明确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和国家财力情况,合理确定军人工资标准增长的幅度和时机,实现军人工资有规律、有依据、有条件、有秩序地增长,确保军人及时分享国家经济发展成果,始终保持军事职业待遇比较优势。
实际上,这也是对我军长期以来工资待遇增长政策机制的科学总结,我国公务员法就明确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兵役法也规定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此外,法律明确军人工资待遇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军人医疗保障待遇作出了哪些规定?为此,法律作出两个方面规范:
一是享受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疗养、康复等待遇。
二是军人在地方医疗机构就医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军队保障。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军人探亲保障作出了哪些规定?
这是在法律第三十八条围绕军人休息休假和探亲保障作出了规定,是从两个层面规定的:
首先是规定了军人休息休假和探亲的权利,也就是军人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明确了,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要给予经济补偿。
二是规定了军人配偶前往部队探亲的权利,这也是上升到法律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