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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冠疫情卷土重来,先是南京禄口机场,然后是湖南张家界再到四川成都,大家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我的心也是,眼看老公计划8月初休假的计划被打乱了。
昨天老公电话告诉我,因所在地区疫情升级为中风险地区,部队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一切休假请假,外省家属来队也暂停了。
哎,看来今年的休假团聚计划要泡汤,娃娃们又见不到爸爸了,可是咋弄?
为了抗疫,军队管理和措施也是最严格的,作为军属,我们只能理解、必须支持。
“嫂子,你家大哥在部队,如果因公无法休假,是可以像公务员那样领取未休假补助的。”一位姐妹告诉我。
“我家那位在街道办上班,去年因为疫情需要在一线值守,没有大块时间休年假,后面就发了未休假补助.
他在科里的工龄长,去年工龄21年,年休假时间是15天,总共发了2.25万元未休假补助,部队工资水平要高于地方工资水平的,而且假期又长的多,应该补助更多才是。没休成假,有点补助总算有点安慰嘛.
是呀,她说的没错。我也问过老公,这个未休假补助确实有。
部队上级制定的有关未休假经济补偿的文件规定,其出发点很好,一方面是为了督促各单位落实休假规定,鼓励官兵休假,劳逸结合,提升官兵的幸福感和工作生活质量;
另一方面,当官兵确因各种事宜未能休假或休满假时,可通过发放补助的形式,对官兵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然而,当前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情况。
比如:单位未休假官兵是有比例要求的,当单位官兵未休假人数和比例超标后,总有一些人无法享受这个经济补偿(超比例会受到上级问责,而且审计也过不了),这就造成了两个矛盾:
①军改后,部分单位编制进行了精简,出现一些人越少越忙的单位,越无法落实休假比例,并且越加班越没时间休假,还无法领取未休假经济补偿
(比如:改革后,省军区系统中的不少人武部,部领导加普通干部就3-4个人,除去值班,单位基本就没人了,征兵改革后,一年两次征兵,还有民兵训练和军民融合项目都是硬任务。
因此,除了一些单位领导能落实休假,普通干部很难休满假或满足休假率);
②当单位未休假或未休满假人数超过比例时,未休假经济补偿到底如何发放问题,谁该领,谁不该领?
规定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未休假补助落实之所以有些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各大单位结合规定具体贯彻不力的问题,也有上级对下级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既有基层补助经费压力大的问题,也有未休假人员未达不到90%要求被问责的担忧;既有规定执行上下一般粗的问题,也有个别单位领导不敢担当的问题。
去年和今年刚好遇到这个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规定就有点不适用了,很多单位因为防疫和年度工作任务,无法落实休假率。
听他朋友说,一些单位出现了在比例内报几名基数较高领导的未休假补助平分给大家的不合规操作,让人欲哭无泪。
“这一点确实没有地方政府那么灵活,我们家那位和同事,只要是地方公务员正式编制的,疫情原因没休假的,全都补了未休假补助的。”一位姊妹告诉我。
要是部队在这个方面效仿地方,将会得到官兵的极大拥护。
话又说回来,休假既然是官兵的基本权利,那么,无论是因单位原因或者自身原因导致未休假或未休满假,单位都应当足天足额将未休假经济补偿发放给大家。
而不应该人为的增加限制条件和比例,毕竟,官兵的休假时间变成工作时间是一个事实。
我那弟弟就在西藏地区服役,四级军士长,是单位的装备修理骨干,老大不小还没结婚,一家人都忙活为他介绍相亲对象,就等他休假回家。
去年年初疫情没休成假,眼看9月底休假刚到家,正在张罗相亲事宜,但单位11月份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比武,人手短缺,又把他召回去了。
到比武结束,又是12月中旬了,他们单位讲,个人年假必须在12月31日前休完,不得跨年,真是搞得没脾气。
最没脾气是这种情况下,他们一个单位未休假人数比例超标,他又正好在9月休过几天,综合考虑,在未休假补助领取时,为了不超过文件规定的未休假补助领取比例,单位只能把另外没休过一天假的同志予以补助。
真不知道,这个瓜咋个弄?他是真真正正为了执行任务才被召回,没能休假的呀,一年到头假没休成,补助也没份,很受伤。
作为军人的后院——家人,我们强烈呼吁---
简化未休假经济补偿发放条件,不设人数和比例限制,按实际天数和标准发放未休假经济补偿(本来当前军人的工资较同职级公务员年收入就没有比较优势)。
这样便于执行和审计,不再让那些加班多、难休假的官兵吃亏。
对于纠治个别单位不让官兵休假或者违规发放未休假经济补偿的问题,审批记录、财务打款个人账户记录及官兵不记名问卷调查都是已有的查验方式。
同时,要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力量,更多地为基层官兵办好事、解难事。
作者:兵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