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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阶段,征兵工作会议召开,其中的变化引起大家的注意。其中无论是大学实习生入伍允许提前毕业,还是征集范围的集中,都让大家感受到“技能型人才征集路子,搞好部队急需兵员征集”的思路。
据了解,“加大高校毕业生征集力度”将成为未来兵员征集的一个共识,一些省市大学生征集比例在70%以上,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在30%以上。
所以,未来大学生将成为兵员的主体和重点,这对于部队兵员素质和队伍建设,都是有好处的。
然而,兵员征集思路的变化,还需要具体政策去支撑,必须有更多的更好地政策去保障和支持才行。这样才能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激发大家的参军热情。
于是我们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其中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放宽高学历士兵的入伍标准,放宽年龄限制,必然是重要的举措。
然而,吸引进来比较容易,如何让大家安心服役、长期服役就成为一个急需思考的问题。一些大学生士兵说,参军本来没啥,但是由于现有规定大学生上学的学龄是视同于服役年限,但是不计算为军龄。
这就导致很多大学生士兵年纪和其他士兵一样大,军衔也相同,但是军龄却少了很多。导致他们在退役选择时,难以获得其他士兵一样的选项和选择权。
比如安排工作需要兵龄12年,如果24岁毕业后当兵,很多时候军衔足够但是军龄不够,只能继续服役或者选择放弃。
假设,未来军士逐月的条件是不是军龄16年,那么18岁当兵还可以,如果是26岁当兵,想逐月年龄就得44了。
44岁的逐月军士,其回到地方后会面临更多的困难,也会让很多人失去逐月的信心,这对于这些大龄参军入伍的士兵来说,又是不公平的。
同样的道理,面临困惑的还有直招军官。
近期,几个部队单位发布了直招军官的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的单位,都是科研单位,并不是作战部队。招聘的都是开展科技研发的技术军官;
学历方面,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博士生,起点较高;更为关键的是,为了吸引这些紧缺人才参军入伍,除了待遇好之外,其入伍年龄也是放宽的。一个单位的公告中说,本科研究生不超过29,博士生不超过34岁。
也就是博士生34岁以下都可以入伍直招军官,如果按照16年干龄标准选择逐月,正常情况下年龄会达到50岁!
50岁的军官如果逐月,恐怕就是真的“提前退休”“视同于退休了”。毕竟这样的年纪无论是就业还是创业,恐怕都没有竞争力,也没有那个精力和热情了。
和其他年龄逐月的军官相比,这样的逐月选择是有些无奈的,这样的逐月标准恐怕也是不公平,难以激发这些军官参军入伍和扎根军营的热情的。
招进来容易,留的住很难,恐怕是大龄参军军人必须面临和思考的问题。
虽然大龄参军,解决了自己参军的问题,也是作为人才引进的。但是大部分的大龄军人是无法退休的,必须面临退役选择。作为安置方式其中之一,逐月也是很多军人的重要选择。
而大龄军人面对逐月时,又显得比较无奈和尴尬。一方面是严格的军龄规定,不达标肯定没资格;一方面是自己较大的年龄,既影响自己服役的决心,也影响自己安置的选择范围,更影响自己逐月后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不想不可能,想了也无奈,这样的困局的确值得深思。
如何破解?笔者认为就一个办法:特事特办,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制定特别的有针对性的,又专属于这些大龄又是特招的军人的退役逐月政策。
笔者的想法也不是空穴来风。
这几天,某文章在介绍“军官退役制度改革”时,有这样的一段话: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条件有哪些?
1.担任军官满足16年的;
2.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作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除了军龄、干龄这个标准外,现在应该还有其他标准,属于“其他情形”里的内容。
而笔者认为,虽然其他情形可能有不少,但是其中一个是针对“特招士兵、直招军官”这样的大龄入伍参军军人的。
笔者认为,作为参军入伍的一种特殊情形,大龄入伍军人,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都是作为特别人才、特殊职责进行引进的。其引进入伍的标准也是特别对待的,其职责使命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进口特别,那么出口也应该是特别的。如果和其他人一个样,采取一个样的标准,对于这些军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其相应的权益也是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的。因为年龄的因素,加上军龄的要求,让这些军人面对选择付出更多、牺牲更多,甚至不得不放弃。
而这些困惑和难题,也势必影响他们参军入伍的决心,影响他们服役期间的安心,影响逐月退役时的舒心。
所以为了让这些千辛万苦引进的人才可以坦然参军、安心服役,制定相关特殊政策也是必要和重要的。而且由于这些大龄军人入伍都是需要特别审批的,这也为他们制定特别“法规规定”奠定了基础。
而这样的设置,一方面符合普遍和特殊相结合的规律,另一方面也为类似特殊情况的处置埋下了伏笔,留下了处理处置的空间。
那么,在这些特殊情形中,针对大龄参军的军人,其逐月的标准和条件会如何改变呢?
笔者认为可能有几种处理方式:
一是继续采取军龄这个标准,但是标准会有所降低,相对于正常参军的军人会小一些。具体的额度,或许是一个统一标准,或许会结合如何年龄进行差异化处置。当然,这也会是建立在一个服役底线,或者完成相应任务基础上的。
二是任务完成式。这可能是针对那些直招军官的。由于直招军官都是技术型人才,在签署相关协议时可以采取任务型退役方式。也就是在服役一定年限,同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自愿申请后,可以选择退役选择逐月,属于“调控退役”这样的退役类型。
三是其他标准。也就是对于他们的逐月标准,不一定局限于军龄一个,而是军龄加其他因素。比如职务职级、军士(军官)服役年限、年龄、身体等,都可以是参考因素。
总之,不一样之中体现一个样,是一样的尊崇和退役待遇;不一样之中,体现的是对问题的正视,对这些达龄军人的保护和关爱,是解决问题的决心和思路;
不一样之中,体现的是进一步吸引人才,提升军人素质结构的举措;不一样之中,是实事求是、贴近实际,保护这些军人权益,保障他们选择权的方式方法。
有人会说不公平,但是笔者认为差异化的设置,单独的设置,就是最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
所以说,在未来,无论你什么时候参军,你的安置方式权益是受到保障的,是有专门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