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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新《兵役法》落地前夕,12个政策干货!
时间:2021-07-15 11:28 星期四 来源:军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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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后台,很多人关心——

    新的《兵役法》什么时候落地?

    结合前期公布的新《兵役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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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兵役法制定的依据和目的

    依据就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目的有4条:

    为了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

    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

    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

    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

    4条目的,环环相扣。公民依法服役,兵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兵员补充和储备,这一切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为了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

    也因此,这次兵役法修订,备受瞩目!

    2.大学生征兵,日益被重视

    2021年的征兵工作安排里提到,要继续强调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征集力度”,要“走开技能型人才征集路子”“搞好部队急需兵员征集”。

    这些都表明,大学生征兵工作,正日益被重视。

    这一点,在兵役法修订草案里,也有体现——草案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兵役工作的机构。

    参照各级的兵役机关规定:省军区 (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 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否意味着,普通高校里的兵役机构,也会有类似的人员和编制?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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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军士,真的来了

    在这次兵役法修订草案里,再次强调了我国的兵役制度: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其中,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毫无疑问,“军士时代”,真的来了!

    2.义务兵服役的变与不变

    关于义务兵的服役年限,再次明确,还是二年,这跟当前是保持一致的。

    注意一条: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所以,以后搞不好就有1年或者1年零几个月,就转成军士的了!

    毕竟,一年两征,义务兵的入伍时间分别从3月1日和9月1日起算,那么正常的转军士也是这个时间,提前选改的,也会与这两个节点保持一致!

    1.军官的来源,进一步明确

    兵役法明确了现役军官的4个来源:

    选拔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

    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选拔提升表现优秀的现役士兵;

    招收军队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是的,原先的“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这一条,被去除了!

    国防生制度,成为历史!

    另外,提及军官的来源,就不得不提前期出台的“军官12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突出政治标准和职业发展潜质,区分不同补充渠道相应明确军事训练成绩、“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等硬性要求,适当抬高军官准入门槛;

    强化过程管控,调整生长军官学员综合评定方式,实行全程淘汰分流制度,从严把住军官队伍入口,真正做到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明确本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研究生毕业的授予或者调整确定中尉以上军衔。

    提高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和作战部队毕业学员补充质量,调整毕业分配志愿填报方式,逐步强化任职资格牵引,实施更加倾斜的激励政策,引导优秀学员主动到自然环境最艰苦、斗争形势最复杂、战斗力建设最需要的地方摔打锻炼。

    总之,军官的选拔补充和分配使用,质量和导向,非常重要!

    2.从军的年龄,5个重点

    关于从军的年龄,有这样几点需要注意:

    1、18岁——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已被确定为应服兵役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2、22岁——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3、24岁和26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其中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

    女兵的征兵,可以参照前面几条执行。

    4、17岁——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5、小于17岁的——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另外,学员完成学业达到军队培养目标的,由院校发给毕业证书,按照规定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军士。

    1.士兵的3个重要节点

    关于士兵,有3个重要的节点,其实是4个,有一个这次在兵役法修订草案里,还没提。

    1、12年——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这里面说的“符合其他国家规定条件”,主要是指——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30年和55岁——军士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军士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逐月的年限——

    这个具体的时间,在兵役法里没有提及。

    但是有这样两句话: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这里面的规定年限或者适用条件,都是其他规定予以明确的。

    所以,更多的问题,只能等《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予以解答了!

    2.军人的户籍,保留

    在兵役法修订草案里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这一点与之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一致的——

    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可以享受服现役所在地户籍人口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权益。

    这意味着——

    第一,以后军人入伍不需要注销户口。

    第二,军人老家拆迁遇到的问题,基本上迎刃而解了!

    当然,有一个新问题亟需明确:已经注销户口的军人们,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多战友都关心,咱等待官方的一锤定音!

    1.义务兵的补助,或存地区差异

    一直以来,各地给士兵补助标准不一,引起了多方的关注和讨论。

    这个问题,在兵役法修订草案里,也有提到: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这里面其实有3个意思——

    第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法定了,以后还得发下去!

    第二,优待金标准,由各个地方制定,中央 财政会基于一定的补助。这就意味着,各地在制定标准的时候,会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实际,出现一些差异。

    第三,地区差异会有调整,主要是由国家部门制定“具体补助办法”的形式,将地区义务兵补助金的差别,控制在相对小的范围内。

    2.拒服兵役,后果严重

    兵役法里明确了,拒服兵役的严重后果——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复)学

    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战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以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数额的罚款

    ……

    总之,参军光荣,而拒服兵役后果严重!

    此前,很多战友想知道“《兵役法》何时会落地”,我们当时给出的建议是:参考《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审议和出台速度。

    并且说了,兵役法不会让大伙等太久。如今,它真的要来了!

    接下来,与之配套的各种条例规定也是这样,出台速度一定不会让大伙失望,让我们静候佳音!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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