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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现将《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退役士兵是国家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事关广大退役士兵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重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多次就拓宽安置渠道、提升安置质量、规范安置程序作出部署安排。《通知》针对目前军地在移交安置工作中的一些难点、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意见,进一步压实了军地责任,增强了刚性约束,加强了业务衔接,对于提升工作的严肃性和协同性、健全军地移交工作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决贯彻以退役士兵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服务精细化、人性化水平。
二、加强督促提醒。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对退役士兵的督促提醒,确保退役士兵按时间节点办理各类手续。一是报到环节。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退役士兵档案后,对临近报到期限但仍未报到的退役士兵,要出具《督促退役士兵报到告知书》进行督促提醒,同时函商其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督促退役士兵按时报到。二是办理分配手续环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接收单位确定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退役士兵办理分配手续,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对未按时前来办理手续的,出具《督促办理分配工作手续告知书》进行督促。三是办理上岗手续环节。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开具《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后,要及时跟踪退役士兵报到情况,根据接收单位提供的信息,对临近《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开出15个工作日仍未到接收单位办理上岗手续的退役士兵,要出具《督促办理上岗手续告知书》进行再次督促。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利用“送政策进军营”活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等时机,为退役士兵解读安置有关政策、程序及规范,引导退役士兵严守纪律规定,退伍不褪色,珍惜荣誉,自觉做改革发展稳定的维护者和推动者。
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台账,年度接收安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情况,并报省厅移交安置处备案。
附件:
1.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79号)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