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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现役军人涨父母赡养费、配偶的荣誉金,是近期的重磅热点,备受关注。
但是很多退役,或者说正在退役路上的兄弟们也很关注——
“待安置期间的转业军士,能不能有这个呀?”
“什么时候给退役的兄弟们涨点工资呀?”
“已经宣布转业离队,但是还没有正式移交,这半年时间可以领吗?”
“现在的政策多好呀,哪有我们那个时候,退役多年真的很难,能不能给我们也涨涨?”
先不说有没有,倒是让我感受到一个——
退役后,军人最需要直面最现实的经济生活水平保障,特别是大家刚退役的1-2年时间里,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军人退役后,也需要涨涨工资?
这个问题,今天聊聊。
一次性退役金
退役时,涉及到士兵的退役费,毕竟是自己服役的“青春费”,“钱袋子”,更为直观的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
6个字——
一次性退役金。
注意,从这个字面意义上来说,就是挺有意思的——
“一次性”。
所以,这句高赞的留言,得到了很多人的点赞——
客观来说,拿到一次性退役金,甭管你是服役20多年的老军士,还是服役2年的义务兵,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退役金,也就止步到你退役时享受的补助待遇。
退役后,除了伤残病退的,正常退休的,基本上你与退役金无缘了。
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正式施行,首次提出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同时由地方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的发放标准及程序,依据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役年限;退役金标准,由基础标准和增发标准组成,按照首次发放的标准为4500元/年。一次性退役金增发标准,根据立功奖项不同,设定了5%-15%的增发比例。
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士兵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在退役费的计算当中,经常提到立功受奖按比例增发,有的战友以为是所有退役费的总和比例增发,其实增发的部分仅指部队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其他退役费项目,没有增发依据。
比如,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在原来的4500基础上增发15%,也就是4500+4500×15%=5175;
比如,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也就是4500+4500×10%=4950;
比如,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也就是4500+4500×5%=4725。
所以说,拿再多的退役金,也只能缓解军人退役后的部分经济生活水平,要维系长久的,也就要靠退役军人自己打工、创业等等,来提高军人退役的生活水平。
写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十个退役九个慌”,慌在哪里?还是基于对退役后的现状比较担忧。
回到一次性退役金上面,其实单从我们目前的军人工资来看,可能还可以维系军人服役时50%的生活水平,但是一旦退役后,估计连50%就没有了。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一直呼吁,给涨涨一次性退役金。
涨的背后现状
“退役后拿什么养活自己?”这个问题,我想很多小伙伴都有过思考。
退役之后出去想找个好工作来养活自己,不太容易。
很多人觉得军人具备很多优良的品质,比如甘于牺牲奉献,能够吃大苦、耐大劳,不管怎么说,军人退役到社会上混得不至于这么差吧!
对于这样的疑问,一个老板的一句话也许能帮助咱清醒一点。
他这样说——
吃苦耐劳,不属于竞争力。
拓展开去讲,对于绝大多数工作而言,能吃苦、愿奉献,其实也不是竞争力。更何况,地方老板支付给咱工资,不是因为咱的能吃苦,而是因为咱有能力。
搞不清楚这一点,你就还难接受退役军人到社会上大概率混得一般甚至不好的现实情况。
我国军人退役安置保障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改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就业、养老等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稳定起了很大作用。
但也应该看到,现行的安置保障制度是在之前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这种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对军人退役安置保障的新要求。
安置保障工作面临政府无力解决全部退役人员的安置,就业形势严峻,人才供需矛盾突出,安置结果难以让退役人员满意等等问题。那么怎么办?改革,提出货币化安置为主导的新思路——
上涨或增补费用,可以有。
一次性退役金标准过低
2011年,我国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基本标准为每年4500元,而当年我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4245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2011年,有高校教授计算出的士兵退役金基本标准是每年7000元,与当时国家规定的4500元相比,相差颇大。
有学者指出,一次性退役金标准测算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动;
国家公务人员社会保障实际情况;军队现代化建设;退役军人消费结构需求变化趋势等情况确定。
自2011年起,无论城乡退役士兵,部队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标准为每服役一年4500元,且这个标准沿用至2021年,10年弹指一间,军人退役后的待遇保障怎么样?不言而喻,看看现状,就知道。
过去的十年,中国经济总量整整增加了200%。但近两年出现通货膨胀后,又经过国家财政政策抑制物价过快上涨,于是,又出现了经济增速下降。
但是重点问题在于,之前定额标准远远低于现在的实际情况。举二个简单粗暴的例子,2011年,5块钱一碗的牛肉面,现在要25块钱一碗,物价飞涨。2011年,5000元/㎡的房子现在要2万。房价猛增。
退役金当然该涨。军人作为“国防安全”这一特殊公共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其付出的成本远高于收获的薪水等酬劳。
退役军人的经济补偿直接关系到军人的“二次就业”、社会保障和家庭生活水平等,牵动军心士气,关系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优化配置,关系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退役过渡费,可以有。
为什么要上涨一次性退役金?单说我国的体制建制恐怕说服力不够,就举一个德国军队的措施。
为使退役士官尽量顺利过渡到地方,德军从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补偿措施,视情况向退役士官提供——
退役过渡费、退役过渡补贴、工资补差费。
他们的法律依据是《军人供给保障法》。总的原则是在部队服役时间越长,得到的补偿也就是越多。
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比如——
为帮助军人克服退役过渡期的困难,士官的发放标准是服役在8年以上,发放21个月;服役在12年以上,发放36个月。
退役过渡补贴为一次性发放,注意,它是有功能——
用于搬家或安置,类似于我们现在的搬家补助费。士官的发放标准是服役8年到20年,发6个月的原工资。
再比如——
士官转业到地方,并继续担任国家公务员,而其新工资标准低于原来部队的工资标准,则由部队发放工资补偿费,使士官得以保持原生活标准,但发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还比如——
士官退役后不再享受公费医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不再体系医院就医,那怎么办做的?
在退役过渡期内,军队可以为退役士官及其配偶报销70%的医疗费,为未成年子女报销80%的医疗费。
为什么要提这个“退役过渡费”?
尽管我们也有,叫“待安置期的转业军士和军官”,在这期间,是可以领取部队一定比例的工资费用,但只仅限——
军官的转业和军士的安排工作。
而外军的“退役过渡费”是面向所有的退役军人,即使是转业的士官,也有工资补偿费,且最高补偿年限不超过10年。
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有一个“退役过渡费”呢?
我的回答是,可以有。
涨补是提高幸福指数
注意到,随着军队制度体系改革,军官新的政策落地,军士衔级制度调整,特别是近期上涨军人的“后院”两金两费,都是激励军人在部队要建功立业,长期服役,多做贡献。
都说,“现役军人的今天,就是退役军人的明天。”
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提高退役军人的薪资待遇,也是激励现役军人多做贡献。”
就当前,备受关注的逐月新政,为什么大家关注度很高?
其实从侧面也反映出,当下对退役军人回归社会,经济待遇低下的一种担忧,毕竟,
多次注意到一个说法——
“建立优抚标准动态增长机制”
在2019年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有明确:研究建立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剧,贫富差距在逐渐缩小;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各项保障指标上升,国民经济稳步推进,提高军人福利待遇,改善军人条件的需求也不断加强。
总之,“退役军人的幸福指数,也需要上涨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