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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军士的待遇问题。
在我看来,延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把部队需要的人才保留下来,持续的让其为练兵备战服务。
当然了,在这过程中,肯定也会有相应的待遇保障与之相伴,那么延期后的核心待遇会有哪些方面呢?
多哥觉得除了正常的待遇保障之外,以下6大待遇,应该是待遇保障的主体。
01、家属随军
延期后的军士,原则上可以工作至55岁,只要个人能力与部队需要成正比,就意味着可以工作至55岁,在这个期间关于家属随军的问题应当是保障其安心服役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延期的主体来看:主要是以上士以上军衔的人员为主体。
从年龄层面来讲:这个层面的群体,基本上都是以结婚成家为主的群体,也可以说是拖家带口,如何做好其后方的稳定工作,也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也只有适度降低随军的门槛才可以做到“后院、后代”与练兵备战问题的统筹兼顾。
比如说:四级军士长或者上士军衔以上超期服役的群体可以根据需要随军,既做到了保留人才的目的,又较好的解决了其后顾之忧。
02、住房保障
在住房保障方面,有一个大的变化就是最近进行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制度的改革,至于可以改到什么程度,这个还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是可以断定的,改革大的方向就是方便实用,朝着军地公积金制度并轨的方向发展。
多哥,在前几天看到了一个新闻:30城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时代周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22日,全国已经有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厦门、昆明、佛山、中山等31个城市发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
各地均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随着平均工资上涨,共有30个城市上调缴存基数上限。其中,深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最高,达到34860元。
在这里,为什么会提到地方公积金制度的变化,因为这是一个变化方向问题。
因此,部队层面的公积金制度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并逐步完善。
主要有三点变化:
一是方便。
首先来说,提取和使用方便,应该会朝着“实体”帐户的方向发展,做到随用随取,并可以按月支付房贷。
二是增资。
总的来说,部队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整体还是偏低的,能否以此次公积金制度改革为契机,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还是十分期待的。
三是实用。
应该不会仅仅局限于购买房子,应当还会把使用范围扩大至建房、装修、修缮和家庭成员大病支出等功能,这样才做到了与地方公积金使用的无缝对接。
据多哥推断,最为简单和实用的就是按月发放给个人,这样,既避免了与地方系统的对接问题,又做到了方便快捷,当然了,最终情况如何,以最终的方案为准。
03、提前晋衔
关于这个问题,以前也有过相应的规定,只是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这次只是对前期规定进行的补充和完善。
比如说:以前是这样规定提前晋衔的:
在条令条例第94条规定:平时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升一级军衔。
条令条例第95条规定:战时获得3次三等功或二等功以上的士官,可以提前晋升军衔。
从执行情况来看,基本上为数不多。
为进一步调动军士的积极性,在新的职业化条件下,有可能将提前晋衔,作为一个调动激励的有力抓手加以保持和完善:
比如说:
连续三年年度综合评定,获得优等等次的;
平时获取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对部队作出重大贡献的等等。
这些都将纳入提前晋衔的范畴,也势必会进一步激发每名军士的工作热情,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况。
同时也为能干事、能成事的群体开辟了晋升的绿色通道,让他们在本职岗位上获取应有的、实实在在的荣誉激励。
04、转业安置
目前,大学生士兵和直招士官也是兵员获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保留这些群体的办法措施还不够实。
比如说:只是在士官晋升层面有了一定的激励,大专毕业生,在服役完义务期后,可以直接晋升为中士一年,但对于其后路的保障问题却出现了问题,因为也正是由于其跳跃晋升,导致其转业安置的基本条件与现行的规定不相符,换句话说,服役的年限不够,不符合转业安置的基本条件,最终无法选择转业安置。
从这个情况也可以看出,从制度层面还没有把这个保留人才的好事办好,只解决了“入口”问题,而忽视了其“出口”问题。
延长服役后,就较好的解决了这些现实矛盾问题,通过一定年限的延期,使大学生士兵、直招士官、提前晋衔等一些较为特殊的群体,达到转业安置的基本条件,较好的保障了应有的权益,也较好的解决了特殊军士群体的“入口”与“出口”相一致的问题,势必在一定程度上,会持续激发其练兵备战的热情。
05、逐月领取退役金
通过延期,首先解决的就是逐月领取退役金年限不够的问题。
除此之外,更多的则是对后路的保障问题。
从退役金待遇方面来讲:每月都可以领取退役金,不管多与少,最起码可以保障家庭的基本开支。
从住房角度来讲: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从医疗保障角度来讲: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创业角度来讲:逐月领取退役金军转军士的就业指导,由军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主要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优先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为安置逐月领取退役金军转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逐月军转人员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视情提供低息贷款。(此部分主要参照自主择业干部的待遇进行整理)
06、退休安置
军士服役的最高服役年限是55岁,这也意味着有更多的高龄低衔的群体步入退休的行列,并享受退休安置的待遇。 从工资待遇方面来讲:按照规定享受退休生活费(主要包括基本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并定期增加。 退休时的退休费按在职时最后一个月原工资发给。其中,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计发比例:军龄20年以下的按85%计发,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每增加1年增发1%,最高不超过100%。 从住房保障待遇方面讲: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由国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房源由军队协助退休干部本人落实。 也可以这样说,最起码可以享受部队统建房的保障待遇。 在医疗待遇方面来讲: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 所需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照安置地上年度退休公务员平均医疗费开支水平筹集,统一管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总体来说,延期后的职业化军士时代,待遇保障还是较为丰厚的,但愿每个军士都可以找准自身的定位,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军士专属的那份“荣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