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军史上的今天
士官退休政策,转需!
时间:2021-06-25 09:54 星期五 来源:军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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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一名中级士官,今天,我想咨询一下,因伤病残作退休安置的士官退役时可以领取哪些补助及士官退休方面的相关政策,不知能否为我解疑释惑?


    ——绿萝


    战友,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我们从安置去向、补助发放、生活待遇等方面为你一一作答,希望你能够满意。

    安置去向

    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工作是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2014〕2号)有关规定,并参照干部退休安置政策执行的。

    对符合移交政府安置条件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根据个人不同情况,一般可以在部队驻地、本人原籍或入伍地、配偶原籍或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安置。安置去向已审定的不再改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安置:

    本人家庭生活基础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配偶(含现役军官和现役文职干部,下同)在北京市有常住户口(含服役时间,下同)4年以上,在天津市、上海市有常住户口,只身到该市安置的;

    本人原籍或户籍在该市并从该市入伍的;

    配偶在天津市或上海市原有常住户口、从天津市或上海市迁出随军的,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在北京市有常住户口的;

    独生子女在该市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或者独生子女为部队营级以上现役军官或相当职级的现役文职干部且家庭生活基础在该市(其配偶在北京市有常住户口4年以上)的,或者子女都在该市有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其中一名有常住户口4年以上)的;

    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且在该地区离休退休,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父母在该市有常住户口的;或者本人无配偶、无子女,父母在该市有常住户口的。

    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时,除需提供退休士官符合安置去向审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

    补助发放

    士官退休时发放的补助主要有5项,分别是:

    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士官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

    安家补助,是发给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时的补助性费用,回农村的标准为8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回城镇的标准为6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

    安置补助费,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政府安置的1级至6级残疾或因病经鉴定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享受安置补助费。

    移交当年剩余月份生活费,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后,一次性拨给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本人。

    生活待遇

    残疾退休士官按规定享受相应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护理费、残疾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退休费主要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

    基本退休费又包括士官退休时的退休费、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基本退休费可以作为计算有关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

    津贴补贴是指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前,所享受的相应津贴补贴,主要包括退休生活补贴和地区津贴等。

    来源:退役再出发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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