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要原则
时间:2021-05-07 18:04
星期五 来源: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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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要原则
基于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与普通人作为案件当事人相比,《意见》坚持对退役军人优先救助、联动救助、高效救助、精准救助、多元救助的理念,体现兜底线、救急难,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工作对接、提供便利条件、联合帮扶援助,共同助力退役军人解困。《意见》提出,在开展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仲裁获得赔偿、补偿的,应当通过诉讼、仲裁途径解决。
二是坚持公正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退役军人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
三是坚持多元救助。立足济难解困,将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等相衔接,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坚持优先救助。基于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的牺牲奉献,对退役军人案件优先受理审查、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体现尊重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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