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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
时间:2021-04-29 16:27 星期四 来源:安徽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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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近日,中共安徽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意见》(皖退役军人组办﹝2020﹞1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持续夯实军事人力资源转化基础,充分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有效促进军队人力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取得新的更大进展中再立新功,奋力推动新时代美好安徽跨越式发展。

    《意见》明确,要建立选拔和使用长效机制,注重培养使用“兵支书”,将优秀退役军人党员纳入村和社区后备力量队伍,担任正职的应占一定比例,并在乡镇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注重推选使用“兵小组长”,加大在优秀退役军人中发展党员力度,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团结和凝聚在党的旗帜下;要立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激发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的内生动力,助力乡村振兴;要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实平安建设基层力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推动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要充实志愿服务力量,探索建立一村(社区)一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模式,提升志愿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新的更大提升;要推选退役军人道德模范,组建宣讲团,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情怀,推动红色精神传承与基层宣传工作融合发展,鼓励带动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将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加强思想引领,教育引领广大退役军人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加强荣誉激励,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先进事迹,选树先进典型,加大褒扬力度。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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