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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军队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落户办事指南
时间:2021-04-25 11:17 星期天 来源: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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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落户对象

    符合在济南市落户条件的军队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

    二、有关部门

    1.现转改单位:负责开具介绍信。

    2.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开具入户证明。

    3.派出所:负责办理落户手续。

    三、办理程序(按先后顺序排列)

    1.现转改单位需开具落户介绍信,注明转改前后部职别、落户地址。介绍信一式二份,抬头分别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落户派出所名称。

    2.携带接收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军官转业证》(或转改文职证件)、《结婚证》(未婚、离异人员不用携带)、拟落户地《户口本》,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入户证明》。

    3.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出具的《入户证明》及《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转业证》(或转改文职证件)、《结婚证》(未婚、离异人员不用携带)、拟落户地《户口本》等其他材料,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具体资料请咨询拟落户派出所)。

    四、注意事项

    1.按照政策规定,转改文职人员户口应落户在配偶、子女或父母户口。

    2.拟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须征得该单位和拟落户派出所同意,需提供单位同意该同志落集体户的证明材料,材料中注明单位集体户户号、地址、所属地派出所名称。

    3.拟落户自有房产的,须经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并提供房产证、所属地派出所名称;拟落户单位公寓住房的,须经住房管理单位同意,并提供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信,材料中注明单位公寓住房地址、所属地派出所名称。

    五、联系方式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   66600726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军小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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