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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广西《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1-04-25 11:14 星期天 来源:广西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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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起草背景

    (一)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柳政规〔2019〕63号),以市场化为导向创新我市退役军人培训制度。

    (二)对接与我市财政、人社和教育三部门的工作,统一执行上级文件,完善流程和操作规范。

    (三)结合我市实际,对区厅政策文件做了部分完善,如确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生活费补贴、以工代训与农民工的标准统一等等。

    (四)促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顺利完成。

    二、起草过程

    自2020年4月区厅21号文件发布以来,我们学习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到有关部门收集意见和建议,征求培训学校和退役军人的意见,结合市场化导向改革培训制度的要求,提出实施意见起草的思路,于2020年6月28日完成第一稿起草,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按照分管领导的要求,我们修改完善草案,并征求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意见,征求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意见,之后向社会公示。现形成实施细则审议稿,报局领导审议。

    三、起草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

    2、《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柳政规〔2019〕63号)。

    3、《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细则》(柳人社规〔2020〕1号)。

    4、《关于做好以工代训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29)号。

    5、《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19〕3号)

    四、主要内容

    共11条,7个附件。

    (一)适应性培训

    内容包括年度复员干部、年度退役士兵(含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下同)全员参加转岗适应性培训的组织机构,集中授课和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和管理方式,培训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

    (二)职业技能培训

    1、符合2011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列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目录的培训机构和专业目录内,接受1次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之前接受过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排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不再重复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符合2011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退役士兵另可享受一次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补助。

    2、退役军人报名流程和培训管理流程、资金支付流程。

    3、职业技能免费培训范围:学杂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学员并享受每天60元生活费补贴和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资金来源。各级退役安置补助金中用于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专账资金。

    (三)学历教育

    对退役一年内考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退役军人,在毕业(结业)当年,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19〕3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办理。

    (四)以工代训

    1、组织机构。市和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对象。符合2011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企业自2019年4月起一次性新招聘1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以工代训,给予接收就业单位培训补贴。

    3、补贴标准。按照500元/人/月的标准,最长连续发放6个月,工作满一个月不满6个月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实际工作月份发给。

    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资金从各级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统筹列支。

责任编辑:军小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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