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次性告知书
时间:2021-04-21 14:42
星期三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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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转出地出具的缴费证明及转出联系函。
二、可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情形
1.退役军人关系转移接续(根据退役时提供的退役军人参保证明进行办理)
(1)如退役军人转业至事业单位、企业;(2)转业至国家机关和参公单位、自主创业和暂未就业的退役军人暂不能转移接续,自行保管相关凭证,待就业后按“第(1)”款进行转移接续。
2.常规关系转移接续:根据目前各省及我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现状,目前贵州省内失业保险缴费记录能进行转移接续;贵州省以外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暂不能进行关系转移继续。
三、办理流程
1. 失业保险关系转入:(1)转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原参保地出具的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提交资料;(2)失业保险科后台根据资料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
2.失业保险关系转出:(1)转出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参保凭证和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联系函;(2)持联系函和参保证明根据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流程办理接续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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