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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就读技工院校政策解读
时间:2021-04-20 08:58 星期二 来源: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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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注册全日制学籍的退役军人,按照《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0〕15号)要求享受相关助学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免学费。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三)国家奖学金。2019年开始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按国家规定确定,每生每年6000元。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就读技工院校,除享受免学费政策,还享受免教材费、免书本费、免住宿费、免服装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注册非全日制学籍的退役军人,按《黑龙江省技工院校扩招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函〔2019〕255号)享受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享受免学费政策,但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政策。

      (二)可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教学模式,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集中教学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个人15元/天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学校免除其住宿费和教材费。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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