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国转联〔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及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部:
为推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来高度重视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各个历史时期制定了相应的方针、原则和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采取积极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方式相对陈旧单一、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配套、经费保障尚不能满足培训工作发展需要等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亟待研究和解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顺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适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度调整改革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帮助军队转业干部从思想上、能力上和心理上适应新环境新任务,改善军队转业干部知识结构,促进工作岗位转换,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及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以提高适应能力和改善知识结构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为核心,针对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教育培训,帮助军队转业干部顺利实现由国防和军队建设人才向党政人才和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变,促进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配置。
(二)工作原则。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遵循“先培训后上岗”、“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遵循“政府主导、依托社会、个人自愿、按需培训”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更新教育培训内容,拓展教育培训形式,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构建教育培训基地网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形成党委和政府部门宏观指导、军队转业干部培训机构与培训基地优势互补、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教育培训格局。
三、认真做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
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全员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在继续做好全员适应性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
(一)继续做好全员适应性培训。认真总结适应性培训的经验,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适应性培训的作用,为广大军队转业干部顺利实现由军队到地方岗位的转换提供有效帮助。全员适应性教育培训分层次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5天。
(二)规范和完善专业培训内容。完善专业培训大纲,细化专业培训类别,科学设置专业课程。公共类专业培训大纲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行业类专业培训大纲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行业部门共同制定。培训大纲要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及时调整更新。
(三)加强专业培训的组织实施。专业培训应在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进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培训优势,加强对行业系统专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军队转业干部在专业培训期间,组织、人事部门和接收单位要加强考核工作,将考核情况,作为使用军队转业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离队前教育培训。部队政治机关在干部转业摸底和离队报到前,要结合阶段性工作特点,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政策形势、组织纪律、法规、保密等方面的教育,以及必要的择业指导和专业技能培训,为军队转业干部顺利到地方转岗打好基础。地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0-12-18 14:34
星期五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
【 字体:
大 | 中 | 小
】
收藏:
点赞:0
军旅生涯